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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世民 唐代唐太宗李世民(598.1.28或599.1.23—649.7.10),陇西狄道(今甘肃省临洮县)人。唐朝第二位皇帝(626—649年在位),杰出的政治家、战略家、军事家、诗人。唐高祖李渊嫡次子,母为太穆皇后窦氏。李世民酷爱书法,其书法以隶书见长,并且酷爱书法名品《兰亭序》,亲自写《晋书·王羲之传赞》。贞观十四年(640年),李世民将自己的真草书屏风以示群臣,笔力遒劲为一时之绝。尝谓朝臣曰:“书学小道,初非急务,时或留心,犹胜弃日。凡诸艺业未有学而不得者也,病在心力懈怠,不能专精耳。”又云:“吾临古人之书,殊不能学其形势,惟在其骨力。及得骨力,而形势自生耳。”

决字释义

  • 拼音jué
  • 注音ㄐㄩㄝˊ,
  • 笔划7
  • 五笔INWY

基本释义


jué
同“决”。

笔画数:7;
部首:氵;
笔顺编号:44151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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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决说文解字

決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 康熙筆画:8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古穴切,音玦。水名。《水經》決水,出廬江雩婁縣南大別山。《注》俗名爲檀山峴,蓋大別之異名也。其水歷山委注而絡其縣,西北流逕蓼縣故城,灌水注之,故地理志曰:決水北注蓼入灌,灌水於蓼亦入決。

決決,北方水名。《山海經》龍侯之山,決決之水出焉,東流注于河。

行流也。《管子·君臣下篇》決之則行,塞之則止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不如小決使道。

斷也,判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,決嫌疑。

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
以齒斷物亦曰決。《禮·曲禮》濡肉齒決,乾肉不齒決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梓人銳喙決吻。《疏》鳥乃喙長,決物食之時,以其近喙本決,故云決吻。決如字。

烏穴反。

開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袒決遂。《註》決猶闓也。以象骨爲之,著右大擘指,以鈎絃闓體也。闓音開。《詩·小雅》決拾旣佽。

絕也,與訣同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李陵與蘇武決去。《註》決,別也。

決曹,官名。主罪法者。《後漢·黃昌傳》習文法,仕郡爲決曹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𠀤呼決切,音血。疾貌。一曰小飛也。與𦐍通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決起而飛,搶楡枋。決或作𦐍。

《集韻》苦穴切,音闋。與缺同。或从血作𧖫。亦作決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譬猶騁六驥過決𨻶也。

涓惠切,音桂。疾貌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麋鹿見之而決驟。《註》決,徐邈讀古惠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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