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字典

热门书法文字 书法赏析

黄庭坚 宋代黄庭坚(1045年8月9日—1105年5月24日)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、涪翁,洪州分宁(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、江西诗派开山之祖。北京大学教授、引碑入草开创者李志敏评价:“黄庭坚论书、鉴画、评诗均以韵字为先,他引鹤铭入草,雄强逸荡,境界一新”。作品有《山谷词》,与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庭坚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,合称为“苏门四学士”。生前与苏轼齐名,世称“苏黄”。

審字释义

  • 拼音shěn
  • 注音ㄕㄣˇ,
  • 笔划15
  • 五笔PTOL

基本释义


shěn
见“审”。

笔画数:15;
部首:宀;
笔顺编号:445343123425121

[查看更多]

文字详解

審说文解字

審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 康熙筆画:15画,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宷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式荏切,音嬸。《說文》悉也。本作宷,从宀从釆。《徐鉉曰》宀,覆也。釆,別也。能包覆而深別之也。今从篆作審。《增韻》詳也,熟究也。《書·說命》乃審厥象,俾以形旁,求于天下。《中庸》審問之。《禮·樂記》審聲以知音,審音以知樂,審樂以知政,而治道備矣。

《禮·月令》審卦吉凶。《註》謂省錄也。

《莊子·徐無鬼》水之守土也審,影之守人也審,物之守物也審。《註》郭象曰:無意,則止於分,所以爲審。循本曰:言此理相守,未嘗相離,如水之守土,影之守人,物之守物,審定而不移也。

凡鞫事曰審。《書·呂𠛬》其審克之。

束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羽人》十羽爲審。《註》古人徵羽爲旌旄之飾,弓箭之用。審,一束也。

姓。漢審食其。《正字通》漢郞中審忠,靈帝時上書論曹節等罪惡。

《韻會》與盤同,水盤旋也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止水之審爲淵。《註》審音盤。𥳑文云:蟠,聚也。

審字源演变

hao86网为您带来審字的黄庭坚其他书法,黄庭坚书法作品其他的審字,黄庭坚的其他審字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