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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庭坚 宋代黄庭坚(1045年8月9日—1105年5月24日)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、涪翁,洪州分宁(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)人,北宋著名文学家、书法家、江西诗派开山之祖。北京大学教授、引碑入草开创者李志敏评价:“黄庭坚论书、鉴画、评诗均以韵字为先,他引鹤铭入草,雄强逸荡,境界一新”。作品有《山谷词》,与杜甫、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“一祖三宗”(黄庭坚为其中一宗)之称。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,合称为“苏门四学士”。生前与苏轼齐名,世称“苏黄”。

携字释义

  • 拼音xié
  • 注音ㄒㄧㄝˊ,
  • 笔划13
  • 五笔RWYE
  • 五行

基本释义


xié
带:携手。携带。扶老携幼。
离,叛离:携离。携贰。
carrytake alongtake sb。 by hand

笔画数:13;
部首:扌;
笔顺编号:121324111215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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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
攜、擕
xié
【动】
(形声。从手,隽(jùn)声。本义:提着)
同本义(把地上的物品举提起来)〖carryinhand〗
携,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如璋如圭,如取如携。——《诗·大雅·板》
又如:携壶;携带(提挈,照顾);携酒牵羊;携杖
拿着,持〖hold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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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说文解字

携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10画

俗攜字。(攜)《唐韻》戸圭切《集韻》懸圭切,𠀤音畦。《說文》提也。《六書故》縣持也。《書·立政》左右攜僕。《註》攜持僕御之人。《詩·大雅》如取如攜。《疏》物在地上,手舉攜之。《禮·曲禮》長者與之提攜,則兩手奉長者之手。《註》提攜,謂牽將行。

離也。《左傳·僖七年》招攜以禮。《周語》節度不攜。

連也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杓攜龍角。《註》杓,斗柄也。

姓。見《姓苑》。或省作㩦。俗作携㩗擕,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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