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隍庙碑
《缙云县城隍庙碑》是李阳冰担任缙云县令时,于乾元二年(公元759年)在本县城隍祈雨有应之后篆写刻石的。缙云县在浙江省丽水地区。据《缙云县志》载,李阳冰在缙云的篆书真迹作吕有十通。现存世者仅为四处,即倪翁洞、黄帝祠宇、城隍庙碑(宋拓)、忘归台记(残)。
李阳冰[唐代]
李阳冰(生卒年不详),约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。唐代文学家、书法家。字少温,汉族,谯郡(治今安徽亳州)人。李白族叔,为李白作《草堂集序》。初为缙云令、当涂令,后官至国子监丞、集贤院学士。世称少监。兄弟五人皆富文词、工篆书。初师李斯《峄山碑》,以瘦劲取胜。他善词章,工书法,尤精小篆。自诩“斯翁之后,直至小生,曹喜、蔡邕不足也。”他所书写的篆书,“劲利豪爽,风行而集,识者谓之苍颉后身。”甚至被后人称为“李斯之后的千古一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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