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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让之姓名:吴让之字号:原名廷扬,字熙载,后以字行,改字让之,亦作攘之,号让翁、晚学居士、方竹丈人等时代:清代简介:吴熙载(1799-1870),原名廷扬,字熙载,后以字行,改字让之,亦作攘之,号让翁、晚学居士、方竹丈人等。江苏仪征(今江苏扬州)人。清代篆刻家、书法家。包世臣的入室弟子。善书画,尤精篆刻。少时即追摹秦汉印作,后直接取法邓石如,得其神髓,又综合自己的学识,发展完善了“邓派”篆刻艺术,在明清流派篆刻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吴昌硕评曰:“让翁平生固服膺完白,而于秦汉印玺探讨极深,故刀法圆转,无纤曼之气,气象骏迈,质而不滞。余尝语人:学完白不若取径于让翁。”吴让之印作颇能领悟邓石如的“印从书

爭字释义

  • 拼音zhēng
  • 注音ㄓㄥ,
  • 笔划8
  • 五笔EVHJ

基本释义


zhēng
同“争”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爫;
笔顺编号:34435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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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爭说文解字
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 康熙筆画:8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𠫩𠄙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𠀤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𠬪。《徐鉉曰》音曳。𠬪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
《玉篇》諫也。

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
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
爭字源演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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