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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芾 宋代米芾(1051年—1107年),初名黻,后改芾,字元章,自署姓名米或为芊,湖北襄阳人,时人号海岳外史,又号鬻熊后人、火正后人。北宋书法家、画家、书画理论家,与蔡襄、苏轼、黄庭坚合称“宋四家”。曾任校书郎、书画博士、礼部员外郎。祖籍山西。米芾书画自成一家,枯木竹石,山水画独具风格特点。在书法也颇有造诣,擅篆、隶、楷、行、草等书体,长于临摹古人书法,达到乱真程度。 北京大学教授、引碑入草开创者的李志敏评价:“米芾谓‘草书不入晋人格,徒成下品’,此乃割地为牢,自欺欺人。元章草书之所以未见新意,正在不能突破古人藩篱也”。主要作品有《多景楼诗》《虹县诗》《研山铭》》《拜中岳命帖》等。

爭字释义

  • 拼音zhēng
  • 注音ㄓㄥ,
  • 笔划8
  • 五笔EVHJ

基本释义


zhēng
同“争”。

笔画数:8;
部首:爫;
笔顺编号:344351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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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爭说文解字
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 康熙筆画:8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𠫩𠄙《唐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甾耕切,𠀤音箏。《說文》引也。从𠬪。《徐鉉曰》音曳。𠬪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
《玉篇》諫也。

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
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

爭字源演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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