筝字释义
基本释义
〈名〉
(形声。从竹,争声。从竹,与乐器有关。本义:拨弦乐器。形似瑟。筝是拨弦乐器,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,故又称“秦筝”)同本义
筝,鼓弦竹身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筝,五弦筑身乐也。——《御览》引《说文》
挟人筝而弹纬。——《楚辞·愍命》。注:“小琴也。”
竽瑟空侯琴筑筝。——《急就篇》
又如:筝人(弹筝的人);筝阮(秦筝与阮咸。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);筝妓(弹筝的艺妓);筝柱(筝上的弦柱)
文字详解
筝说文解字
箏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甾莖切。《正韻》甾耕切,𠀤音爭。《說文》鼓絃竹身樂也。《通典》箏,秦聲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《風俗通》箏,蒙恬所造。《集韻》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《釋名》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《傅元·箏賦序》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《史記·樂書》唐有軋箏。《註》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又簷前鐵馬曰風箏。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《元稹·連昌宮辭》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傅,橫木。《註》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
筝字源演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