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字典

热门书法文字 书法赏析

康有为 未知康有为(1858年3月19日—1927年3月31日),原名祖诒,字广厦,号长素。他于光绪十五年(1889年)所著的《广艺舟双楫》从理论上全面地系统地总结碑学的一部著作,提出“尊碑”之说,大力推崇汉魏六朝碑学,对碑派书法的兴盛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。康有为对帖学一系作全面否定,大肆鼓吹“尚碑”意识,造就一代新风,提出“卑唐”,将有唐数百年来书家创作一笔抹杀,终觉太过偏激。康有为振聋发聩的理论是为自身创作服务立言。康有为不能容忍帖学的存在,即使象赵之谦这样以帖写碑的人都逃脱不了频频讥讽,而他却对张裕钊则大加称赞,不惜抬举到“国朝第一”的高度,他的偏激之处由此可见,但必须辨证地看,正是他的偏激使碑学发展

討字释义

  • 拼音tǎo
  • 注音ㄊㄠˇ,
  • 笔划10
  • 五笔YFY

基本释义


tǎo
见“讨”。

笔画数:10;
部首:言;
笔顺编号:4111251124

[查看更多]

文字详解

討说文解字

討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 康熙筆画:10画,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他皓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土皓切,𠀤叨上聲。《說文》治也。从言从寸。《徐曰》寸,法也。奉辭伐罪,故从言。會意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討有罪。《疏》討治有罪,使之絕惡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。《註》討,治也。

《廣韻》誅也。《類篇》殺也。《正韻》訶也。

除也。《公羊傳·隱四年》其稱人何,討賊之辭也。《註》討者,除也。

《玉篇》去也。《禮·禮器》君子之于禮也,有順而討也。《疏》順序而稍去之也。

《類篇》求也。《𡑭韻》探也。《正韻》尋也。《論語》世叔討論之。《註》討,尋究也。《後漢·王充傳》討摘物情。《三國志·袁紹與公孫瓚書》尋討禍源。

雜也。《詩·秦風》蒙伐有苑。《傳》蒙,討羽也。《箋》討,雜也。畫雜羽之文于伐。

官名。《舊唐書·職官志》貞元末,置招討使。《金史·百官志》招討司使招懷降附,征討攜離。

叶他口切,偸上聲。《焦氏·易林》三絲綰弩,無益于輔。城弱不守,郭君受討。

討字源演变

hao86网为您带来討字的康有为其他书法,康有为书法作品其他的討字,康有为的其他討字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