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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柬之人物简介陆柬之(他与欧、虞、褚并称初唐四大家(但一般说为欧、虞、褚、薛))生卒:585年生,638年逝世籍贯:唐吴(今江苏苏州)人家谱:虞世南外甥擅长:草书笔意尤为古雅,终于成为名重一时的大书法家,与欧、褚齐名。工正行书经历:官至朝散大夫、太子司议郎、崇文侍书学士陆柬之(585-638)唐吴人。元方伯父,虞世南甥,官至朝散大夫,守太子司议郎。以书专家,少学舅氏,而世南学于永禅师,皆有礼法。柬之与欧、渚齐名,隶行入妙,草入能。隶行于今殆绝遗迹,尝观其草书意古笔老,信乎名不虚得也。尝书头陀寺碑、急就章、陆机文赋、龙华寺额、武丘东山碑,最闻于时。传见《唐书·陆元方传》。书法艺术陆柬之陆柬之最初书学虞

誹字释义

  • 拼音fěi
  • 注音ㄈㄟˇ,
  • 笔划15
  • 五笔YDJD

基本释义


fěi
见“诽”。

笔画数:15;
部首:言;
笔顺编号:4111251211121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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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誹说文解字

誹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 康熙筆画:15画,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敷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妃尾切,𠀤音斐。《說文》謗也。《博雅》䛼也。《史記·高祖紀》誹謗者族。《莊子·刻意篇》高論怨誹。《戰國策》國必有誹譽,忠臣令誹在己,譽在上。

《集韻》或省作非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師古註》非讀曰誹。

《集韻》府尾切,非上聲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《正韻》芳微切。𠀤與非通。《類篇》謗言也。《增韻》非議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張湯奏顏異當九卿,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作腹非。《註》口不言,心非之也。

《廣韻》方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未切,𠀤非去聲。義同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誹謗之木。《索隱》誹,音非,亦音沸。尸子云:堯立誹謗之木。韋昭云:慮政有缺失,使書于木,後代遂因以爲飾。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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