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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昌硕 未知吴昌硕(1844年8月1日—1927年11月29日),初名俊,又名俊卿,字昌硕。晚清民国时期著名国画家、书法家、篆刻家,“后海派”代表,杭州西泠印社首任社长,与厉良玉、赵之谦并称“新浙派”的三位代表人物,与任伯年、蒲华、虚谷合称为“清末海派四大家”。他集“诗、书、画、印”为一身,融金石书画为一炉,被誉为“石鼓篆书第一人”、“文人画最后的高峰”。在绘画、书法、篆刻上都是旗帜性人物,在诗文、金石等方面均有很高的造诣。吴昌硕作品集有《吴昌硕画集》《吴昌硕作品集》《苦铁碎金》《缶庐近墨》《吴苍石印谱》《缶庐印存》等,诗作集有《缶庐集》。

講字释义

  • 拼音jiǎng
  • 注音ㄐㄧㄤˇ,
  • 笔划17
  • 五笔YFJF

基本释义


jiǎng
见“讲”。

笔画数:17;
部首:言;
笔顺编号:41112511122125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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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講说文解字

講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 康熙筆画:17画,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古項切,音港。《說文》和解也。《徐曰》古人言講解猶和解也。《戰國策》今君禁之,而秦未與魏講也。

《廣雅》論也。《廣韻》告也。《禮·禮運》講信修睦。《疏》談說也。《又》講於仁。《疏》猶明也。

《玉篇》習也。《增韻》究也。《易·兌卦》君子以朋友講習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故春蒐,夏苗,秋獮,冬狩,皆於農𨻶以講事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校人》冬獻馬講馭夫。《註》講猶𥳑習。

《廣韻》謀也。《左傳·襄五年》詩曰:講事不令,集人來定。《杜註》逸詩也。言謀事不善,當聚致賢人以定之。

官名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國子監有直講四人,以經術講授。

《舊唐書·職官志》集賢殿書院有侍講學士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泰室之山北三十里曰講山。

與顜通。《前漢·曹參傳》蕭何爲法,講若畫一。《史記》作顜。

《字彙補》居𠋫切,音媾。和也。《史記·甘茂傳》樗里子與魏講罷兵。《註》講,讀曰媾。《說文》本作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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