贷字释义
基本释义
〈动〉
(形声。从贝,代声。从“贝”,表示与钱财有关。本义:施予;给予)
同本义
贷,施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贷,予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以财投长曰贷。——《大戴礼记·千乘》
凡民之货者。——《周礼·泉府》。司农注:“谓从官借本贾也。”
又称贷而益之。——《孟子》
不贷无出也。——《庄子·天运》
贳贷卖买。——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
又如:贷施(施舍);贷恤(赈施抚恤)
借出钱财
宁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。——《潜夫论·忠贵》
又如:贷借(金钱物品的借出和借入);贷项(记入账户贷方的账项);贷卖(放贷或出卖)
借入
贷,借也。——《广雅》
庄周家贫,故往贷粟于监河侯。——《庄子·外物》
又如:向银行贷款;贷钱(借钱);贷赊(借贷,赊欠)
推卸。如:责无旁贷
饶恕,宽恕
每具狱上闻,辄贷其死。——《宋史·刑法志》
有系狱者,皆挠法贷减。——《旧唐书·王世充传》
今姑贷汝。——明·高启《凫藻集》
又如:严惩不贷;贷罪(免罪);贷减(宽宥减罪)
〈名〉
要付利息的借款。如:农贷;贷券(债券)
文字详解
贷说文解字
貸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 康熙筆画:12画,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他代切,音態。《說文》施也。《廣雅》予也。《玉篇》假也,借盈也,以物與人更還其主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泉府》凡民之貸者,與其有司,辨而授之。《左傳·文十四年》盡其家貸於公,有司以繼。
又《集韻》惕得切,音慝。本作貣。《五經文字》貸,或相承借爲貣字。《唐韻正》乞貸之貸爲入聲,出貸與人之貸爲去聲。《禮·月令》命太史守典奉法,司天日月星辰之行,宿離不貸。《註》宿,猶止也。離,猶行也。言占𠋫躔次進退之度數不差忒也。《音義》吐得反。
又音二。《又》季夏,命婦官染采,黼黻文章,必以法故,無或差貸。《註》言所染五色,如其舊法不攺易也。《音義》他得反。
又音二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敵德切,音特。義同。
贷字源演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