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字释义
基本释义
〈名〉
(形声。从邑,君声。从“邑”,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。本义:古代的行政区域)
同本义
郡,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分为百县,县有四郡,故春秋传曰,上大夫受县,下大夫受郡是也。至秦初置三十六郡,以监其县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朱骏声曰:汉又增四十六郡,二十一国,凡郡国一百有三,古者县大郡小,秦以后郡大县小。
及郡下。——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谪守巴陵郡。——宋·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
从郡城就童子试归。——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自郡城走数十里。
又如:郡属(郡守的属员);郡廨(郡府);郡朝(郡署的厅事。亦指郡守);郡章(郡太守的印玺);郡倅(郡佐。郡守的副职)
英国和爱尔兰的领土区划分之一,构成为行政、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设立的主要单位,包括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郡和其它从未成为郡的地区
文字详解
郡说文解字
郡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渠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具運切,𠀤羣去聲。《釋名》郡,羣也。人所羣聚也。《韻會》《說文》云: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分爲百縣,縣有四郡,是縣大而郡小也。秦幷天下,置三十六郡,以統其縣。漢遂因之。自隋唐以來,廢置不一。宋元設府于州,明制屬州於府,而郡之名遂廢。
郡字源演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