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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有为 未知康有为(1858年3月19日—1927年3月31日),原名祖诒,字广厦,号长素。他于光绪十五年(1889年)所著的《广艺舟双楫》从理论上全面地系统地总结碑学的一部著作,提出“尊碑”之说,大力推崇汉魏六朝碑学,对碑派书法的兴盛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。康有为对帖学一系作全面否定,大肆鼓吹“尚碑”意识,造就一代新风,提出“卑唐”,将有唐数百年来书家创作一笔抹杀,终觉太过偏激。康有为振聋发聩的理论是为自身创作服务立言。康有为不能容忍帖学的存在,即使象赵之谦这样以帖写碑的人都逃脱不了频频讥讽,而他却对张裕钊则大加称赞,不惜抬举到“国朝第一”的高度,他的偏激之处由此可见,但必须辨证地看,正是他的偏激使碑学发展

詰字释义

  • 拼音jié
  • 注音ㄐㄧㄝˊ,
  • 笔划13
  • 五笔YFKG

基本释义


jié

笔画数:13;
部首:言;
笔顺编号:41112511212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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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詰说文解字

詰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 康熙筆画:13画,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去吉切《集韻》喫吉切,𠀤音蛣。《說文》問也。《廣雅》讓也,責也。《玉篇》治也,譴也,問罪也。《書·立政》其克詰爾戎兵。《傳》治也。《禮·月令》詰誅暴慢。《註》謂問其罪,窮治之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此三者,不可致詰。《註》問也。《史記·平津侯傳》汲黯庭詰弘。《註》責讓也。

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五曰𠛬典,以詰邦國。《註》詰,猶禁也。

《秋官·大司𡨥》佐王𠛬邦國,詰四方。《註》詰,謹也。

詰屈。《晉書·衞恆傳》字勢云:硏桑不能數其詰屈。

《小爾雅》詰朝,明旦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七年》詰朝相見。《說文長箋》本作喆朝。喆,古哲字。借明也。故明朝爲喆朝。今俗以喆爲詰,因詰喆形溷,誤。

《集韻》丘傑切,音憩。喬詰,意不平也。《莊子·在宥篇》喬詰卓鷙。

詰字源演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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