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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羲之 魏晋王羲之(303—361,一说321—379),字逸少,东晋时期书法家,有“书圣”之称。琅琊临沂(今山东临沂)人,南渡后居会稽山阴(今浙江绍兴),晚年隐居剡县金庭。历任秘书郞、宁远将军、江州刺史,后为会稽内史,领右将军。其书法兼善隶、草、楷、行各体,精研体势,心摹手追,广采众长,备精诸体,冶于一炉,摆脱了汉魏笔风,自成一家,影响深远。风格平和自然,笔势委婉含蓄,遒美健秀。李志敏评价:“王羲之的书法既表现以老庄哲学为基础的简淡玄远,又表现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基础的冲和。”代表作《兰亭序》被誉为“天下第一行书”。在书法史上,他与其子王献之合称为“二王”。

誠字释义

  • 拼音chéng
  • 注音ㄔㄥˊ,
  • 笔划13
  • 五笔YDNT

基本释义


chéng
见“诚”。

笔画数:13;
部首:言;
笔顺编号:41112511355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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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誠说文解字

誠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氏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時征切,𠀤音成。《說文》信也。《廣雅》敬也。《增韻》純也,無僞也,眞實也。《易·乾卦》閑邪存其誠。《疏》言防閑邪惡,當自存其誠實也。《書·太甲》鬼神無常享,享于克誠。《傳》言鬼神不係一人,能誠信者則享其祀。《眞德秀曰》唐虞時未有誠字,《舜典》允塞卽誠之義。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。《禮·樂記》著誠去僞,禮之經也。《中庸》誠者,天之道也。誠之者,人之道也。《註》誠者,眞實無妄之謂。

《玉篇》審也。《禮·經解》故衡誠縣,不可欺以輕重。《註》誠,猶審也。或作成。

郡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悉州歸誠郡。

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嶺南道有思誠州。

叶𨻰羊切,音嘗。《韓愈·歐陽生哀辭》哭泣無益兮,抑哀自彊。推生知死兮,以慰孝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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