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字典

热门书法文字 书法赏析

虞世南 唐代虞世南(558年-638年7月11日),字伯施,汉族,越州余姚(今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场)人。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书法家、文学家、诗人、政治家,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。陈朝太子中庶子虞荔之子、隋朝内史侍郎虞世基之弟。虞世南善书法,与欧阳询、褚遂良、薛稷合称“初唐四大家”。日本学界称欧阳询、褚遂良、虞世南为“初唐三大家”。其所编的《北堂书钞》被誉为唐代四大类书之一,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类书之一。原有诗文集三十卷,但已散失不全。民国张寿镛辑成《虞秘监集》 四卷。

責字释义

  • 拼音zé,zhài
  • 注音ㄗㄜˊ,ㄓㄞˋ,
  • 笔划11
  • 五笔GMU

基本释义

[ zé ]

1。責任,分(fèn)內應做的事:~任。盡~。負~。職~。專~。~無旁貸。

2。要求:~求。~令。~成。

3。指摘過失:求全~備。~怪。斥~。~罰。譴~。

4。質問,詰(jié)問:~問。~難。~讓。

5。舊指為了懲罰而打:鞭~。杖~。

[ zhài ]

古同“債”。

[查看更多]

文字详解

責说文解字

責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 康熙筆画:11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𧵩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側革切《正韻》側格切,𠀤音窄。《說文》求也。《左傳·桓十三年》宋多責賂於鄭。

非也。《書·君奭》誕無我責。《傳》汝大無非責我留。

誅責也。《詩·邶風·旄丘序》責衞伯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己怨。《疏》責,謂許而不與而被責。

責讓也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西鄰責言,不可償也。《註》微刺也。

任也。《孟子》有言責者。

取也。《戰國策》歸其劒而責之金。

問也。《史記·周勃世家》吏簿責條侯。《註》簿問其辭情。

自訟也。《前漢·韓延壽傳》痛自刻責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側賣切。與債同。《周禮·天官·小宰》聽稱責以傅別。《註》稱責,謂貸子。《疏》謂舉責生子,彼此俱爲稱意,故曰稱責也。《左傳·成十八年》施舍已責。《註》止逋責。

叶側棘切。《柳宗元·懲咎賦》旣明懼夫天討兮,又幽慄兮鬼責。惶惶兮夜寤而晝駭兮,類麏䴥之不息。

責字源演变

hao86网为您带来責字的虞世南其他书法,虞世南书法作品其他的責字,虞世南的其他責字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