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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高宗 宋代宋高宗赵构(1107年6月12日—1187年11月9日),字德基,东京汴梁(今河南省开封市)人。宋朝第十位皇帝(1127年6月12日-1162年7月24日在位),南宋开国皇帝,宋徽宗赵佶第九子、宋钦宗赵桓之弟。他最初是学黄庭坚,中年学米芾,绍兴七年(1137年)书的《赐岳飞手敕》是典型的米芾笔法。后来又学“二王”,他的《赐岳飞批劄卷》是书法风格转向“二王”的重要标志。他尤其喜爱《兰亭序》,“自晋、魏以来至六朝笔法,无不临摹”。他还把大量临摹的作品分送给朝廷中的大臣。由于他身份的关系,他的喜好也影响到南宋的书风。赵构的传世墨迹有《草书洛神赋》《正草千字文》《赐岳飞手敕卷》《赐岳飞批劄卷》及《光明

貸字释义

  • 拼音dài,tè
  • 注音ㄉㄞˋ,
  • 笔划12
  • 五笔WAMU

基本释义

[ dài ]

1。施與;給予。

2。借入。

3。借出。

4。指貸款。

5。赦免,寬恕。

6。推卸。

[ tè ]

通“忒”。差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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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貸 [dài]

均见“贷”。


貸 [tè]

均见“贷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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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说文解字

貸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 康熙筆画:12画,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他代切,音態。《說文》施也。《廣雅》予也。《玉篇》假也,借盈也,以物與人更還其主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泉府》凡民之貸者,與其有司,辨而授之。《左傳·文十四年》盡其家貸於公,有司以繼。

《集韻》惕得切,音慝。本作貣。《五經文字》貸,或相承借爲貣字。《唐韻正》乞貸之貸爲入聲,出貸與人之貸爲去聲。《禮·月令》命太史守典奉法,司天日月星辰之行,宿離不貸。《註》宿,猶止也。離,猶行也。言占𠋫躔次進退之度數不差忒也。《音義》吐得反。

音二。《又》季夏,命婦官染采,黼黻文章,必以法故,無或差貸。《註》言所染五色,如其舊法不攺易也。《音義》他得反。

音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敵德切,音特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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