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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昌硕 未知吴昌硕(1844年8月1日—1927年11月29日),初名俊,又名俊卿,字昌硕。晚清民国时期著名国画家、书法家、篆刻家,“后海派”代表,杭州西泠印社首任社长,与厉良玉、赵之谦并称“新浙派”的三位代表人物,与任伯年、蒲华、虚谷合称为“清末海派四大家”。他集“诗、书、画、印”为一身,融金石书画为一炉,被誉为“石鼓篆书第一人”、“文人画最后的高峰”。在绘画、书法、篆刻上都是旗帜性人物,在诗文、金石等方面均有很高的造诣。吴昌硕作品集有《吴昌硕画集》《吴昌硕作品集》《苦铁碎金》《缶庐近墨》《吴苍石印谱》《缶庐印存》等,诗作集有《缶庐集》。

賦字释义

  • 拼音
  • 注音ㄈㄨˋ,
  • 笔划15
  • 五笔MGAH

基本释义



见“赋”。

笔画数:15;
部首:貝;
笔顺编号:2511134112121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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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賦说文解字

賦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 康熙筆画:15画,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方遇切,音付。責取也。《說文》斂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賦,量也。《註》賦稅,所以評量。《揚子·方言》賦,動也。《註》賦斂,所以擾動民也。《書·禹貢》厥賦惟上上錯。《傳》賦,謂土地所生,以供天子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以八則治都鄙,五曰賦貢,以馭其用。《註》賦,口率出泉也。《前漢·𠛬法志》畿方千里有稅有賦,稅以足食,賦以足兵。《註》賦,謂發賦斂財也。

《韻會》稟受也,給與也。《禮·中庸》天命之謂性。《註》性者,人所稟受。《朱傳》氣以成形,而理亦賦焉。

布也。《詩·大雅》明命使賦。《傳》賦,布也。《箋》使羣臣施布之也。

鋪𨻰也。《詩·周南·關雎序》詩有六義,二曰賦。《疏》賦之言鋪,直鋪𨻰今之政敎善惡。《班固·兩都賦序》賦者古詩之流。

貢士曰賦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乃以臣錯充賦。《註》如淳曰:猶言備數也。臣瓚曰:云如賦調也。

賦字源演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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