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字典

热门书法文字 书法赏析

怀素 唐代怀素(737-799年),俗姓钱,字藏真,永州零陵(今湖南零陵)人。唐代书法家,以“狂草”名世,史称“草圣”。自幼出家为僧,经禅之暇,爱好书法,与张旭齐名,合称“颠张狂素”,形成唐代书法双峰并峙的局面,也是中国草书史上两座高峰。怀素草书,笔法瘦劲,飞动自然,如骤雨旋风,随手万变。书法率意颠逸,千变万化,法度具备。北京大学教授、引碑入草开创者的李志敏评价:“怀素的草书奔逸中有清秀之神,狂放中有淳穆之气”。传世书法作品有《自叙帖》、《小草千字文》纸本、《苦笋帖》、《圣母帖》、《论书帖》诸帖。

辯字释义

  • 拼音biàn
  • 注音ㄅㄧㄢˋ,
  • 笔划21
  • 五笔UYUH

基本释义


biàn
见“辩”。

笔画数:21;
部首:辛;
笔顺编号:414311341112514143112

[查看更多]

文字详解

辯说文解字

辯【酉集下】【辛部】 康熙筆画:21画,部外筆画:14画

同辨。《說文》判也。《廣韻》別也。《易·履卦》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
詳審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
明悉也。《易·大有》明辯晳也。

《集韻》巧言也。《禮·王制》言僞而辯。《史記·荀卿傳》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
爭辯也。《禮·鄕飮酒義》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
《說文》治也。《書·酒誥》勿辯乃司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主盟者誰能辯焉。《註》辯,治也。

微辯,諷諭也。《禮·儒行》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。

與徧通。《禮·樂記》其治辯者其禮具。《註》辯,徧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于羣神。《書·舜典》作徧。

與平通。《字彙補》平均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《書·堯典》作平。

《五音集韻》下辯,地名。在武鄕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筆列切《正韻》必列切,𠀤音䇷。與貶同。《周禮·秋官·士師》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《註》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𠛬罰、國事有所貶損。

辯字源演变

hao86网为您带来辯字的怀素其他书法,怀素书法作品其他的辯字,怀素的其他辯字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