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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板桥 清代郑板桥(1693年-1766年),原名郑燮,字克柔,号理庵,又号板桥,人称板桥先生,江苏兴化人,祖籍苏州。清代书画家、文学家。康熙秀才,雍正十年举人,乾隆元年(1736年)进士。官山东范县、潍县县令,政绩显著,后客居扬州,以卖画为生,为“扬州八怪”重要代表人物。郑板桥一生只画兰、竹、石,自称“四时不谢之兰,百节长青之竹,万古不败之石,千秋不变之人”。其诗书画,世称“三绝”,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。代表作品有《修竹新篁图》《清光留照图》《兰竹芳馨图》《甘谷菊泉图》《丛兰荆棘图》等,著有《郑板桥集》。

頒字释义

  • 拼音bān
  • 注音ㄅㄢ,
  • 笔划13
  • 五笔WVDM

基本释义


bān
见“颁”。

笔画数:13;
部首:頁;
笔顺编号:34531325111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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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字详解

頒说文解字

頒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 康熙筆画:13画,部外筆画:4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符分切,音汾。《廣韻》魚大首。亦衆貌。《詩·小雅》魚在在藻,有頒其首。

《唐韻》布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逋還切,𠀤音班。《廣韻》布也,賜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《註》頒,讀爲班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匪頒。《註》匪,分也。頒,讀爲班布之班,謂班賜也。

《說文》鬢也。《正韻》頟兩旁曰頒。《孟子》頒白者。《註》頒,班也。頭半白班班者也。

分也。《書·洛誥》乃惟孺子,頒朕不暇。《傳》我爲政,常若不暇。汝惟小子,當分取我之不暇而行之。《釋文》頒音班。

甫云反。

《說文》通作朌。《禮·王制》名山大澤不以朌。《釋文》朌讀爲頒,賦也。

鳥名。《揚子·方言》戴勝,自關而東或謂之戴頒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鋪頒,索也。東齊曰鋪頒,猶秦晉言抖藪也。

古通先韻,𤰞連切,音邊。《蘇軾·澄泥硯詩》長安新硯石同堅,不待書來遂許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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