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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6-20 来源:hao86 黄庭坚 黄庭坚书法风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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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庭坚(1045年—1105年),字鲁直,号山谷道人、晩号涪翁,洪州分宁,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,北宋著名书法家。

黄庭坚的书学理论,大多见于他的题跋、书札中,其论述精辟客观、视角独到,不论是广度还是深度,都令人大开眼界。我们总结出了他经常论及的三个方面,即临摹、用笔、韵。

临摹:他认为这是书家的基本功,临摹可以得形似,可以通过临摹向古人借鉴学习书法的要旨。但是,临摹仅是一种手段,不能当成学书的目的,目的是为了学得古人的神韵,因而他说:“古人学书不尽临摹,张古人书于壁间,观之人神,则下笔时随人意。学字既成,且养于心中无俗气,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。凡作字须熟视魏晋人书,会之于心,自得古人笔法也。”

用笔:黄庭坚曾说:“心能转腕,手能转笔,书字便如人意。古人工书无它异,但能用笔耳。”由此可见其对用笔的重视。并且,他还认为用笔应该“锋在笔中,意在笔前",要做到沉厚而不轻浮,爽快而又利落,这样才能达到“落笔奇伟,丰劲多力”。另外,“笔意”也是黄庭坚经常提到的字眼。点画的姿态、字体的结构都能体现书家的意趣与气韵,即笔意,这决定着一幅作品的好坏。因此,应多向古人学习,去体验古人的笔意。

韵:即气韵、神韵,这是黄庭坚书论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。他说:“书画以韵为主。”从他师从周越20年,后来认为俗气太多而尽废前法即可看出其对“韵”的重视。“韵”是黄庭坚对书法进行评价的一个主要标准,他在《题东坡字后》中说:“东坡简札,字形温润,无一点俗气。”所以称东坡书为宋朝第一。并且,他认为要达到韵的上升阶段,需要有高尚的品德和广博的学识,他在《论书》中说:“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,又广之以圣哲之学,书乃可贵。”